#无法原谅的过去和无家可归之人

写这一篇的主要动机是,想要和父母进行沟通,但长时间的隔阂使得不知道怎么开口。过去曾经尝试过但总无功而返甚至更加恶化,认为当面对话没有可行性。于是选择用文本的方式写下来,顺便自我记录,以及作为向他人的解释。直接动机是,又到了过年想我回去而我不想的时候,并且又要和我通话,折磨。

##我的故事线

首先来写一写关于我成长的这条线索里,至今为止我的故事线。

##折磨

现在谈一谈对我的影响,和我的看法。

###心理阴影

我想用我的噩梦作为引入:在梦里和父母吵架,与其说是争吵,不如说是我单方面向他们大喊大叫,尝试告诉他们我的想法、观点、烦恼、痛苦,然而他们一言不发、沉默不语。回忆起现实中曾经尝试的沟通,对于我说的观点和我的问题,他们的反应总是放在一边自说自话,或者搬出父母身份进行道德绑架式批评。

Home is a place where when you have to go there, they have to take you in.

这个“家庭”给我的印象是,当我去时,他们自以为“take me in”,但是却在折磨我。当我想要沟通表达时,他们并不以尊重我的方式听我说话或接纳我。一个可怕的证据是,某次回家后的争吵,我把我去精神病院的病历和诊断单给他们看。然而前两天我问起时,他们甚至不知道我具体是哪一种心境障碍,曾经查过但看不懂就放在一边不管了,甚至说“碍于面子”没有去请教专家。我的胳膊上满是自残的刀疤,我的病历上写着有自杀倾向,我亲口告诉他们我天天想死,他们居然可以因为“碍于面子”而无动于衷,并且企图逃避问题。

###影响

这样的家庭经验使我认为,两代人之间的关系,是一种折磨。血缘关系并不是一种可选择的关系,是无法逃避的,这使得这种所谓的亲情更加丑陋。让我来解释一下:例如一个孩子,他的父母是杀人犯,孩子并不能选择他的父母,所以他不得不是“杀人犯的孩子”,这种情况下并不能指责孩子什么事;然而例如拜师,如果明知一个人品行败坏,却依然拜师学艺,以至于自己被影响,那么则是这个徒弟咎由自取。再例如领养,是父母选择了这个孩子,他也可以选择别的或者选择不领养,所以他们的爱是一种选择而不是被亲缘关系束缚地被迫。同样的,过去包办婚姻的关系,两人是不得不结为夫妻,不得不培养感情,而现在自由恋爱,则是互相选择对方,是因为爱所以结成关系的。这些例子是想指出,由血缘绑定的父母对子女的感情,是一种“不得不”的感情,而不是选择的感情,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“虚假”的感情。这样的感情,是因为社会和文化构建下,他们被要求爱子女,正如子女被要求爱父母。但是我拒绝这种被要求的感情,这不是自由的感情,也不是真实的感情。

在电影《伯德小姐》(lady bird)里,女儿对母亲说:“I wish you like me”,母亲的回答是"I love you",但当女儿强调:“I know you love me, but do you like me?“时,母亲则难以回答。 伯德小姐

这种环境使我感到窒息,压抑。这让我十分抗拒回家,或者建立家庭。也让我决心绝不养育后代,因为如果我有后代,即使我主观上不想,我也会折磨他们。甚至,我也不会轻易地因为被要求而爱他们。

##以爱之名的伤害,作为表演的伪善

为什么亲情是一种糟糕的关系?我想说说我的看法。

###作为所有物的子女

出于“为了你好”的理由,所做出的伤害行为,是十分残忍的。一个浅显的例子,例如吃鱼。父母把他们认为好的食物给孩子,但是孩子不喜欢,这就是一种伤害。我这里并不考虑诸如营养均衡的问题,而是说这种将自己意愿强加给别人的行为。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的道理大家都懂,但是“已所欲者”一样不能随意“施于人”,这样的道理就并不是人人皆知的了;更糟糕的是,当这种事发生在父母对孩子时,反而常认为是孩子不领情。正是这种情景,使得这成为一种残忍的伤害。

出现这种情况,我认为在于父母把子女视为自己的“所有物”。子女并不被当作独立的个人,他们的人格和思想并不值得被尊重。例如上面关于空调的例子,正说明父母并没有把孩子当成独立的人,而是当作他们的所有物:孩子没有自己的(对温度的)感受,自己觉得冷,那么自己的所有物也会冷,所以要提高温度。试想在日常生活中,对待朋友甚至陌生人,我们会轻易把自己意愿强加给对方吗?会要求对方的饮食习惯、口头禅、肢体语言吗?然而对父母来说,自己的孩子就是个可以被轻易摆弄的玩物,他们应当按自己意愿做事,并且以“养育之恩”等理由来正当化自己的罪行。

作为所有物,子女不仅是父母控制的对象,也是用以炫耀的资本。这件事是后来从我父亲的言论里发现的:他不止一次地说,我作为他的孩子,学业有成,使得他在他的同事面前“脸上有光”。这里甚至都不再用“为了你好”来掩饰了,这根本就是为了他自己好罢了。当我的朋友们在我的帮助下获得一些成就时,我当然也会有一些自鸣得意的小心思,但主要的感情是为朋友感到高兴,那毕竟是他的成就。然而把孩子当作所有物的父母,则会理所当然地将这成就揽为己有沾沾自喜,这真是令人恶心。

###伪善

在我看来,父母这种所谓的亲情,是一种自我表演式的伪善。关于善良在西方哲学伦理学中有许多讨论,例如康德认为做善良的事不需要什么理由,人就是应该做善良的事;一些流派认为,人应当追求善良的事,因为人要培养自己的德性;当然还有人认为,大家都做善良的事,可以使全人类得到整体最大的幸福。然而,如果人做善行只是为了使自己成为善良的人,那么这是一种伪善。就像身材万贯的商人,去寺庙一掷千金,大肆作秀。

在亲情中也有这样的例子。例如被疾病折磨的老人,即使想要无痛离世,也被子女要求强行续命,备受折磨。这种情形就是子女在“表演”作为子女的职责,去尽孝道来使自己成为孝顺的人,而不在乎真正应该在乎的父母。还有我自己的一个例子:我的姥姥生病住院,我的母亲去看望照顾,并要求我一定一起过去。然而我对姥姥毫无感情,我小时候是爷爷奶奶带大的;我姥姥也老年痴呆,根本不认识我。同时,我过去也只是去看一眼(和被看一眼),我并没有时间去照顾老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根本没有必要过去。然而我母亲却始终要我过去,要我站在床前,要她指着我问她母亲能不能认出我来,即使她明明知道不能。(这种“让老人辨别小孩”的行为,既折磨老年痴呆的老人,也折磨尴尬局促的小孩,我很难理解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。类似的还有过年回家认亲戚的情况,让人恶心。)她坚持这么做的理由,表面上看是为了某种约定俗成的对长辈的因为亲情的义务,然而这种义务本身就不合理。在我看来,实际上的理由是,满足她对她自己作为女儿和母亲身份的表演,让她自己成为一个“好人”,不惜伤害折磨别人。

他们对我心理疾病的无视,在我看来也是一样的原因:这是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,这种由他们导致的问题(即使不是全部原因也要占主要原因)是对他们形象的损害;借用逃避和遗忘来抹掉问题,就可以继续自欺自己是尽职尽责的父母,而我是个生性凉薄的白眼狼,于是可以抱怨诸如命运这样虚无缥缈的对象,聊以自慰。实在丑陋。

##无法原谅

在我看来,“原谅”这个词是不成立的。没有事情是能被原谅的,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,结果影响就都在那里不可能消除。口头上的原谅什么都弥补不了,祈求原谅的人也不过是想要自己安心罢了。

由他们怨恨去吧,我一个也不宽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