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文明及其不满
文明及其不满(果麦经典)|200
但是现实世界注定要使幸福受到三方面痛苦的威胁。“首先,威胁来自我们的身体,它注定要衰老和消亡,而且,如果没有疼痛和焦虑这些警告信号,我们的身体甚至都无法运作;其次,威胁来自外部世界,它可能以强大而无情的破坏力量对我们施虐;最后,是来自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。与其他任何痛苦相比,这最后一方面的痛苦也许最剧烈。我们往往把它当作一种无端的附加物,尽管它与其他痛苦一样都是注定不可避免的。”
在造成人类不快乐的三种因素中,人们最感到不满和不解的就是第三种:人际关系。有一种观点认为:“被我们称为文明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们的痛苦,如果我们放弃文明,返回原始的状态,我们将变得更加幸福。”
因此,文明要求限制性本能。这种限制表现在以下方面:对乱伦行为的禁止、对儿童性生活的压制、在成人中实行一夫一妻制。
。除了对性本能的压制以外,文明还对进攻性本能(死亡本能)进行了压制
这样,人主要有两种本能:自我保存的本能与死亡本能。前者包括食欲和爱欲(即力比多),后者包括指向外部的进攻性本能和指向内部的自我破坏。
个人逐渐学会了一个过程,在这个过程中,通过审慎地指引自己的感觉活动,通过适当的肌肉活动,个人就可以区分内部和外部,即属于自我的东西和起源于外部世界的东西。
于是,自我就与外部世界疏离了。或者更确切地说,自我最初包括一切事物,后来它从自身中分离出一个外部世界。
在我们看来,生活过于艰难,它给我们带来过多的痛苦、失望和无法完成的任务。
众所周知,决定生活目的的只是快乐原则的意图。
防止痛苦的另一种技巧就是利用力比多移置(displacements of libido),我们的心理器官允许进行这种移置。
另一种方法的运作更有力和彻底。它将现实当作唯一的敌人,当作一切痛苦的根源和令人不可容忍的事物;所以,如果人们想得到幸福,就必须打破与现实的一切联系。
我们对幸福的探讨尚未带来多少新结论。即便我们从这个探讨出发,进一步去讨论人类为何难以获得幸福的问题,似乎也不大有可能获得新见解。通过指出痛苦的三个根源,我们已经给出了这个问题的答案,这些根源包括:自然的超级力量,我们身体的软弱性,以及在家庭、国家和社会中调节人类关系的规则的不足。前两个根源,我们的判断不会犹豫不决。我们的判断迫使我们承认这些痛苦的根源,迫使我们服从那些注定要发生的东西。我们永远都无法完全掌握自然;我们的生理有机体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,它永远都是短暂存在的建构,其适应能力和获得成就的能力都是有限的。认识到这一点,我们并不会丧失信心。相反,它为我们的活动指明了方向。如果我们不能清除所有痛苦,我们仍然可以消除某些痛苦,也可以减轻某些痛苦:成千上万年的经验使我们对此确信不疑。至于第三个根源,即造成痛苦的社会根源,我们的态度是不同的。我们根本不承认这个根源;相反,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们自己制定的规则无法保护每个人,无法造福于每个人。但是,当考虑到恰恰在这个避免痛苦的领域里,我们是多么不成功时,我们就开始怀疑,在这个失败之后也隐藏着一部分不可征服的自然——这一次,自然是指我们自己的心理本性的一部分。
这种论点认为,被我们称为文明的东西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我们的痛苦,如果我们放弃文明,返回原始的状态,我们将变得更加幸福。
为什么为数如此众多的人会接受这种敌视文明的奇怪态度呢?
我觉得自己知道最后一个和倒数第二个诱因是什么。
人们发现,人之所以会患上精神病,是因为他无法忍受社会在满足其文化理想时强加给他的大量挫折,他由此推断出,抛弃或减少这些要求将有可能回归幸福。
还有另一种失望的因素。在过去的几个世代,人类在自然科学领域及其技术应用方面取得了非凡的进步,并以前人无法想象的方式确立了对自然的控制。
但是他们似乎已经注意到,虽然这种新近获得的掌握时空的能力和这种对自然力量的征服,满足了人类千万年来的渴望,但这些成就并没有增加人们希望从生活中获得的快乐,也没有让人们感到更加幸福。
我们从备受蔑视的科学与技术进步的时代里获得了许多利益,我还可以列举出大量的例证来说明这一点。但是在这里,悲观的批评论调出现了:它警告我们,大部分满足都沿袭了在轶事中备受称赞的“廉价享受”的模式——例如,在寒夜把光腿放到被子外面,再把腿抽进来,这样就能得到幸福的感觉。
最后,如果生活充满艰辛、毫无乐趣,充满了无数的不幸,以至于我们只想以死来解脱,那对我们而言,长寿又有什么好处呢?
我们此时应该把注意力转移到文明的性质上来。人们怀疑文明对于获得幸福的价值。我们找不到一种简单的程式来三言两语地表述文明的性质,除非我们先通过考察来了解它。因此,我们可以再次放心地认为,“文明”指让我们的生活有别于动物先祖生活的所有成就和规范的总和;它有两个目的,即保护人类免受自然的侵害和调节人类相互的关系。
人类把自己无法获得的一切或禁止获得的一切,都寄托在诸神身上。因此,人们可能会说,诸神就是文化理想。今天,人类已经非常接近了他的理想,他自己也已经快变成一个神了。
但是,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,我们不会忘记,现代人并不为自己上帝般的特征感到幸福。
文明的最后一个(当然不是最不重要的一个)特征,尚待我们讨论:那就是用来调节人际关系以及人类社会关系的方式—— 这些关系影响到人们的角色:邻居、帮助的来源、他人的性对象、家庭成员和国家成员。这里,要避开特定的理想要求,去发现什么是普遍意义上的文明,就显得尤为困难。
个体自由不是文明的礼物。在任何文明出现以前,自由的程度最大,尽管实际上,那时的自由在很大程度上没什么价值,因为个体几乎无法保护自由。文明的发展对自由加上了限制,而公正则要求没人能逃避这些限制。在人类社会中,让人感到有自由渴望的东西,是人类对某些现存的不公正的反抗,因此,它可能最终有利于文明进一步发展;它可能继续与文明相容。
爱与文明的裂痕似乎不可避免。但我们还无法立即发现造成裂痕的原因。它首先表现为家庭与较大集体(个人属于这样的集体)间的冲突。我们已经认识到,文明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使人们聚集到大的集体中。
精神分析研究已经向我们表明,那些精神病患者所不能容忍的恰恰是这些性生活方面的挫折。
我认为我现在能听见一个尊严的声音在告诫我:“正是因为你的邻居不值得爱,而且相反他是你的敌人,你才应该像爱自己一样去爱他。”于是我明白了,这种训诫就像是“因为荒谬,所以信仰”(credo quia absurdum)[插图]一样。
人们乐于否定的真理隐藏在所有这一切之下,即人类并不是温和的动物。
在我们自己身上能发现这种进攻性倾向的存在,也有理由认为别人身上也有,而这种倾向的存在就是干扰我们邻里关系、迫使文明必须制定高道德标准的因素。
显而易见,人类很难放弃这种对进攻性倾向的满足。如果没有这种满足,人们就会觉得不舒服。
因此,在接下来的全部行文中,我将采取如下立场,即进攻性倾向是人类一种原始的、自我存在的本能属性,而且我又回到以前的观点,主张它形成了文明最大的障碍。
还有一个问题和我们更加密切相关。文明用什么手段来限制反对它的进攻性,使它变得无害,或者消除它呢?
一些十分重要的事情发生了,这是我们永远无法猜测但又显而易见的事情。人的进攻性向内投射(introjected),经过了内化(internalized);事实上,进攻性被发送回了它的起源地——它指向了个体自己的自我。在那里,进攻性被一部分自我接管,而这部分自我则以超我(superego)自居,从而凌驾并对立于自我的其他部分。现在,这部分自我又以良心的形式,准备采取同样严厉的进攻性来反对自我,而自我本来打算在其他的、外部的个体身上满足这种进攻性。在严厉的超我和附属于超我的自我之间形成的张力,我们称其为负罪感(sense of guilt);它将自己表现为一种对惩罚的需要。[插图]因此,文明通过以下方式来控制个体那危险的进攻欲望:弱化或消除这种欲望,并且在个体的心灵中建立机制来监视它,就像在被征服的城市里驻扎军队一样。
首先,如果想知道负罪感是怎样出现在人的内心,便会有一个无可争辩的答案:如果一个人做了某种他知道的“坏事”时,就有负罪感(虔诚的人称之为“有罪的”)。但是我们接着会发现,这个答案其实没有说明什么。也许,在犹豫一番后,我们会补充说,即使一个人实际上没有做坏事,只是意识到了内心有干坏事的意图,他也会认为自己有负罪感;人们就会问,为什么要把这种意图等同于行动?但是,这两种情况都有这样的先决条件:人已经认识到坏事是应受谴责的,是某种不能做的事。这种判断是如何得到呢?
在任何一种情况下,只要权威发现这种行为或企图时,危险就会降临,而且在任何一种情况下,权威都有同样的行动方式。
一旦通过建立超我来使权威得到内化,情况就会发生巨大变化,良心的现象就会达到一个更高的阶段。
超我用同样的焦虑感来折磨有罪的自我,并且伺机使自我受外部世界的惩罚。
在发展的第二阶段,良心表现出第一阶段所不具备的特性,而且我们不再能轻易地说明这种特性。[插图]因为一个人越正直,其良心就越严厉、越不信任,因此,最后正是那些最富圣人品性[插图]的人,才用最深重的罪恶来指责自己。这就意味着,德行丧失了它曾经允诺的部分报偿;顺从的和有节制的自我并没有享有它的引导者的信任,似乎它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获得这种信任。
命运被视为父母作用的替代。如果一个人遭遇了不幸,这就意味着他失去了这个最高力量的爱;而且,由于受到了这种丧失爱的威胁,他再次对超我中的父母替代表示臣服——人们在幸运的时候往往忽视这种替代。
因此,我们就了解了负罪感的两个根源:一个来自对权威的恐惧,另一个则来自对超我的恐惧。第一个根源坚持要人们克制本能的满足;第二个根源除了这样做而外,还要求得到惩罚,因为被禁止的愿望的存留是瞒不过超我的。
良心是本能克制的结果,或者(由外部强加给我们的)本能克制产生了良心,而良心则要求进一步对本能的克制。
这种悔恨是原始人对父亲的矛盾感情造成的。儿子们恨父亲,但也爱他。在进攻性行动满足了儿子们对父亲的仇恨之后,他们的爱由于对自己行动的悔恨而占据上风。爱通过对父亲的认同作用确立了超我;它把父亲的力量授予超我,这似乎是惩罚他们实施反抗父亲的进攻,而且它产生了用以避免这种进攻行为重复发生的限制措施。
因此,一方面,负罪感是被放弃的进攻行动的结果;但另一方面——而且恰恰在其历史的开端,也就是弑父的行为——负罪感则是得到实施的进攻行动的结果。但我们也找到了走出困境的方法。因为内部权威(即超我)的形成从根本上改变了整个形势。在此之前,负罪感和悔恨同时存在。
文明过程和个体发展道路的类比,可以往一个重要方面延伸。我们可以断言,社会也发展出了一个超我,文化发展就在这种超我的影响下继续前行。对任何一位了解人类文明的人而言,详细地探索这种类比都是一个诱人的任务。我在此仅指出一些发人深省的要点。一个文明时代的超我和个体的超我有类似的起源。
如果文明的发展和个体发展有如此广泛的相似性,如果它也能被同样的方法分析,那么,我们是否有理由作出这样的论断:一些文明——或文明的一些时代——甚或全人类都会在文化需求的压力下变成“精神病患者”?